关于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工作的措施
发布时间:2015-08-28 作者: 来源: 浏览次数:
考试管理工作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,是确保人才培养质量,客观、公正反映教学效果的重要保障,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工作,严肃考风考纪,现提出以下八条措施:
一、进一步强化课程考试工作的质量意识
考试工作事关人才培养质量,全校各部门应从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的高度重视考试工作,从培养思想品质优良、专业基础知识扎实、具有创新精神的合格大学生的高度,注重考试管理中的每个细节,切实加强考试管理与考风考纪建设。
每一位教师、每一位干部、职工都要从三育人的高度切实做好监考、巡考、考务组织、考场服务等工作,共同营造全员育人的优良环境。
同时每一学生应认真学习,诚实应考,营造良好的学风、考风和校风。
二、各学院切实加强对专业课等课程的管理
针对目前调研中反映较多的部分专业课考试管理不到位、考风不好等情况,各学院务必完善工作流程,明确职责,强化考试管理。
1、所有考试由学院教务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时间、地点和监考人员;
2、多人上同一门课应实施统考,统一评分标准。对实施考试改革的课程经主管院长同意后可不参加统考。
3、考试安排提前一周报本科生院,本科生院和学院分别派巡视员到场巡视。
三、进一步加强学生考试诚信教育
由学工部牵头各学院认真组织实施,强化诚信教育,内容充实,突出实效,彰显正能量。
四、进一步加强监考队伍建设,考场上监考是第一责任人
各学院加强对监考人员的培训,使每位监考、工作人员,熟知考试要求,严格试卷保密,严格按《皇冠监考人员守则》实施监考。
每个考场是监考负责制,主监考是考场第一责任人。开考前两名监考将自己的姓名、单位写在黑板上,亮名身份上岗。
监考人员职责:
1.熟知考试要求,严格操作程序,严防试卷泄密;
2.负责考前的准备与考场布置工作;
3.考前向考生宣讲考试规则和要求,核对考生身份;
4.负责试卷发放、维护考场秩序及试卷回收。
5、如实记载考场情况,收集考试中违规违纪考生的证据材料。
任课老师应到考场组织考试,原则上不能委派研究生参加监考,特殊情况需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、培训后方可参加监考,不允许研究生担任主监考,同一考场不允许同时安排两名研究生监考。
五、改进考试督察机制
实施机关干部、教学督导专家、学院三级督导。
每场考试本科生院和各学院均要分别安排管理人员、教学督导到场巡视,实施督导责任制,确保考试工作顺利、严谨进行。
六、完善课程考试成绩评定,公平公正评分
针对目前部分课程平时成绩给分比较随意的情况,要求课程负责人制订该课程的平时成绩评定办法,送学院审订后,每个任课教师严格按办法给学生打分,并归档。对因旷课、缺交作业等原因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应在班上公布,并提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。
阅卷教师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和评分程序,公平、公正评阅试卷;统考课程试卷由开课教研室统一密封,实行流水作业进行评卷。不允许研究生代阅试卷;考试结束后一周内,任课教师负责将平时成绩与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。
七、加强考场技术监控,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。考试周内考试由本科生院负责安排屏蔽和录像,其他考试由学院(或主考教师)和信息网络中心设在教学楼的电教室联系屏蔽和录像。
违纪举报电话88877200、88836121,举报信箱kszx@csu.edu.cn
八、严格课程考试违纪处理
根据学校规章制度,严肃处理个别教师不认真履职和学生考试违纪的行为,教育本人,警示他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