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已立项教材检查验收和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-03-03 作者: 来源: 浏览次数:
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,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提高本科教学质量,鼓励教师积极参与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和开展教学方法改革,资助教师编写体现最新教改成果和具有我校特色的教材,学校决定对已立项教材进行检查验收,并组织开展2017年本科教材立项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已立项建设教材的开展中期检查、结题验收工作
1. 2015年立项建设教材项目参加结题验收工作。申请结题的项目请填写《皇冠教材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》(附件1,一式一份),并提交已出版的教材。
2. 2016立项建设教材项目,项目负责人需提交《皇冠教材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表》(附件2,一式一份)和阶段性编写成果等证明材料,内容包括项目教材进展情况说明、编写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后期编写进度安排等。 如申请结题,请填写《皇冠教材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》(附件1,一式一份),并提交已出版的教材。
二、2017年教材立项申报
1.立项申报范围:本科生教育使用教材。
2.教材立项申报条件
(1)立项教材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,能够充分发挥教材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,体现现代教育思想,适应学校办学目标定位要求,注重学生全面素质、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。
(2)申请立项的教材须是本科生培养方案内课程所需教材,教材内容要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,总结和反映本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,有较强的理论性、先进性和系统性,在国内同类教材中特色鲜明,创新性和实用性强。
(3)立项教材应与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科学研究、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相结合,能够凝练教学改革成果,满足创新人才培养的需求,并能适应多样化的教学需要。
(4)立项教材编写者应为学校在编教师,在教学和科研方面有所成就,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,原则上应承担过使用主项教材的课程教学。
(5)立项教材原则上应是本科教学的基础课程、专业主干课程的新编教材,或者与已有教材相比在内容、体系、结构上有较大创新、质量明显提高的修订教材,在省部级以上教材评比中具备获奖潜力的申报教材优先考虑。
(6)凡申报省部级及各类出版社的教材立项必须先在学校立项,并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申报。
(1)国家、省、校级精品课程配套教材;
(2)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和基础课程教材;
(3)体现学科优势、反映专业特色的教材;
(4)对提高学生文化素质、思想素质有重大影响的教材;
(5)体现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教材;
(6)适应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现代化的高质量电子教材;
(7)具有国际领先学术水平的国外教材译本;
(8)获省部级以上立项资助的教材。
4、教材立项申报办法
(1)立项教材采取编写者自主申报、学院初评、学校评审批准的立项程序。
(2)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材编写者,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,填写《皇冠本科教材建设立项申报表》(见附件3),并提交教材编写计划。
(3)各二级学院组织初审,择优推荐,并在推荐教材的《皇冠本科教材立项申报表》上签署意见,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相关材料提交本科生院。
(4)本科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评审结果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立项。
5、教材立项申报要求
(1)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《皇冠本科教材立项项目申报表》(见附件3,一式一份),同时提交有关附件材料(作为编写基础的教材或讲义等)。
(2)《2017年皇冠教材立项项目申报汇总表》(见附件4,一式一份,同时提交电子文件)。
三、材料提交要求
已立项教材检查验收和2017年本科教材立项申报的纸质材料请于5月16日前交至本科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(一办311),联系人:曹老师,电话:88876273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jyk@csu.edu.cn。
本科生院
2017年2月28日
查看附件,请链接:http://tz.its.csu.edu.cn/Home/Release_TZTG_zd/FC1DFE199AA2480A8CC9EDC912EC946A